农民工小张在XX公司建筑工地做小工。一天下午,小张工作时被水泥砖块砸伤脚面,到医院拍片检查趾骨骨折。小张申请工伤被工地项目部组长拒绝,于是来到当地人社局咨询。
HR小伙伴们都知道,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在初次招录劳动者时约定的彼此考察的期限。 根据《劳动合同法》第十七条规定: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”,在此规定中能够看到,劳动法范畴内的“试用期”是由“用人单位”和“劳动者”之间进行约定的。
哪里有好的工作岗位推荐呀,社保一直是以自己名义在缴纳的,每个月开销又大,天天着急得不行。 类似这样情况的人还有很多,有的是刚失业不久,有的是已经找工作好几个月了还没有眉目。 这种情况该怎么办呢? 那下面这两笔钱,大家就要好好了解下了。
首先我们都知道如果员工确定要离开,HR要做好离职交接管理。但一般大家没有告诉你的是,这时制定科学的离职交接流程变得尤为重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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