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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2025年本市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政策问答
2025/2/10 14:32:04tags:

关于2025年本市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政策问答

1.2025年本市是否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?

  答:根据国家规定,2025年本市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。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,本市失业保险继续执行1%的缴费比例,

其中单位缴费比例0.5%,个人缴费比例0.5%。

2.2025年本市是否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政策?

      答:根据国家规定,2025年本市停止实施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政策。2025年1月1日起,本市一类至八类行业用人单位工伤保险基准费率按照全国

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规定执行,即分别为该行业用人单位工伤保险缴费基数的0.2%、0.4%、0.7%、0.9%、1.1%、1.3%、1.6%、1.9%。

3.本市一类至八类行业如何划分,对应的工伤保险基准费率分别是多少?

      答:根据国家规定,用人单位的行业工伤风险类别划分为一类至八类,对应的工伤保险基准费率详见下表。

工伤保险行业划分及相应基准费率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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参考链接原文:https://rsj.sh.gov.cn/tzcjd_17352_17352/20250103/t0035_1429760.html

上海市人力社会和资源保障局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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